关于推荐2012级本科生 免试攻读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29          阅读: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数理学院公告

 
 

关于推荐2012级本科生

免试攻读2016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完善和规范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本着信息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结合今年数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决定成立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制定复试办法和录取规则,生成最后录取名单具体工作由数学、物理学、化学三个学科复试小组和一个英语面试小组执行。每个小组由5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专业教研室主任担任小组组长。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高世臣

 员:张大林 王祖朝 王英滨 张自力 田东风 褚宝增 吴秀文 郝会颖 王翠香 赵长春 戚洪彬

监督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大林

成员:敖(纪检委员)、赵琳琳

监督电话:010-82323022

学科小组和英语面试小组组成人员:

数学组:王翠香(组长) 高世臣 褚宝增 耿凤杰 赵俊芳

物理组:赵长春(组长) 张自力 郝会颖 田恩科  

化学组:戚洪彬(组长) 王英滨   董雪玲 孙文秀

英语组:郝会颖(组长) 王亚芳 廉海荣 赵增迎

二、复试条件与准备

1、凡获得推免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2推免生需首先下载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将打印的纸质表格、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于9月底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达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邮编:100083)

3除申请表之外,推免生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如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和社会活动情况、学术成果(论文、出版物和专利等)、各种获奖情况和资格证书等,可随申请表一同寄达。这些资料对推免生的成功申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除递交纸质申请之外,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复试通知、拟录取等相关信息

5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按到达所申请的学院接受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程序

所有报考数理学院的推免生,于108日到3305A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表、体检表(需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填报个人信息、确认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确认体检地点和时间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自述(A4纸一页)。

(2)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体检

体检地点:地质大学校医院

体检缴费地点:校医院公共卫生部(地大餐饮中心北面)

体检时间:10月9上午8:00-11:30;

注意事项:携带体检表准备体检费110元逾期不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复试科目和内容

⑴、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⑵、外语口语测试:考查学生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时间5-1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⑶、专业综合面试: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⑷、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考核,考核方式由各专业自定,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结果按100分制给出成绩,60分及格。考核成绩可以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各专业笔试科目内容见下表。

 

 

 

 

   

070100

数 学

线性代数 (50%) + 概率统计基础 (50%)

070200

物理学

光学

070300

化 学

综合化学 (开卷)

3、复试时间地点

科 目

学 科

时 间

地 点

专业综合

面  试

数 学

1010() 14:00

3楼305B

 

物 理

1010日(周) 14:30

3305B

 

化 学

1010日(周) 15:00

3楼305B

英语口语

面  试

所有学科

1010日(周) 14:00

3楼308

专业课笔试

所有学科

1010 19:30 - 21:30

3308

4、复试总成绩核定

⑴、各专业自定的实践环节考核,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⑵、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300该成绩将作为排序依据;数学、物理、化学三个专业分别排序

四、录取与淘汰规则

1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以总成绩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分别进行排序,并根据学院分配给各学科推免招生指标初步确定各学科的录取名单。

2、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之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自定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中有作弊和违规行为以及申请材料作假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第4学年即第7和第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或良好以上成绩、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犯罪行为者不予录取

6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各复试小组(包括口语组、各学科复组)必须全程录音,认真考查学生的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音、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院研究生秘书。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方案只适用于2012级推免生的复试。

4、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到情况,由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解决方案。

 

数理学院

20159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