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0          阅读:20

2019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咨询等事宜。复试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和录取办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本院各学科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面试复试小组和英语口语面试小组。

1. 复试领导组

  组长:高世臣

  成员:王英滨 张自力 褚宝增   王祖朝   彭志坚 赵长春  郑志远

  郝会颖  王翠香 廉海荣   耿凤杰   戚洪彬

  秘书:

2. 监督组

  组长:王凤香

  成员:赵琳琳   董雪玲   田恩科  

3. 学科小组和英语面试小组的组成人员

  (1) 数学、计算机技术组:王翠香(组长) 褚宝增  耿凤杰  王海英  赵俊芳 

  (2) 应用统计组:王祖朝(组长) 黄光东  孙鸿雁  吴飞  邢永丽

  (3) 物理学、材料工程组:赵长春(组长) 郑志远 吴秀文  樊振军  邢杰

   李庚伟   董敬敬

  (4) 化学、化学工程组:王英滨(组长) 彭志坚 姜浩  赵增迎 陈洁

  (5) 英语组1(数学、计算机技术、应用统计): 廉海荣(组长) 范玉双  杨越峰

  英语组2(物理学、材料工程): 郝会颖(组长) 王亚芳  申坤  刘昊  高禄

  英语组3(化学、化学工程): 吴静(组长)  杨德重   刘煊赫

二、复试资格

  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19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 调剂

  (1) 2019年我院接受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计算机技术、应用统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调剂生。所有调剂生须符合我院资格审查条件。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见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2) 所有接受调剂的考生须登录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3) 调剂基本要求

  ①数学: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数学类相关专业。

  ②物理学: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物理学类相关专业。

  ③化学、化学工程: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等专业。

  ④材料工程: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物理学、材料类和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⑤应用统计:初试各科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数学类、统计类相关专业。

  a)   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考生,总分350分以上,单独排队;

  b) 考试科目不含统考数学的考生,总分350分以上,单独排队,最多录取2人;

  c) 考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的考生,单独排队,最多录取2人。

  ⑥计算机技术:初试各科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300分以上,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⑦ 应用统计(非全日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报考我院的全日制考生,如果复试(含体检)合格,可以按照录取成绩高低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录取指标,调剂为非全日制学生;如有调整意愿,请在资格审查时声明,未声明的考生不能调剂为非全日制学生。

  (5)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且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名单,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复试后可进入复试程序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

  报考物理学、化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的考生:20193 23 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三楼305A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被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数学、计算机技术、应用统计(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20193 28 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三楼305A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被视为自动放弃。

  (1) 准考证原件。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 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2019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或结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 往届生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

  (6)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7)  3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考生姓名)。

  (8)  能够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种获奖证明、发明专利证书、等级证书、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检索证明等等,供面试时参考。

  (9)  复试费100元(支付宝转账)。

  资格审查将对考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  体检

   1325日(周一)上午8:00-11:00,报考物理学、化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的考生进行体检。

  (2329日(周五)上午8:00-11:00,报考数学、计算机技术和应用统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校医院,体检费110元,体检时收取。

  (体检表格及体检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领取)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科目、内容

  (1)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2) 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时间5-1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3) 专业综合面试: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4) 加试课程:针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内容包括两门主要的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5) 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考核,考核方式由各专业自定,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结果按100分制给出成绩,60分及格。考核成绩可以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6) 笔试和加试科目内容: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复试加试科目

070100

数 学

1、线性代数 (50%)

2、概率统计基础 (50%)

1、常微分方程

2、复变函数

070200

物理学

光学

1、电磁学

2、量子力学

070300

化 学

综合化学

1、结构化学

2、仪器分析

025200

应用统计

1、线性代数 (50%)

2、概率统计基础 (50%)

1、常微分方程

2、复变函数

085204

材料工程

材料学概论

1、无机材料物理化学

2、材料工艺学

085211

计算机技术

人工智能基础

1、软件工程

2、计算机网络

085216

化学工程

综合化学

1、结构化学

2、仪器分析

 

  注:报考化学工程的考生,初试未考高等数学需要加试高等数学(科目3)。

  

  2. 复试时间、地点

科 目

学 科

时 间

地 点

备 注

专业综合面试

数学、计算机技术

330(周六) 8:00

3307

 

应用统计

330(周六) 8:00

3308

物理学、材料工程

324(周日) 8:00

5409

化学、化学工程

324(周日) 8:00

测试楼518

英语口语面试

数学、计算机技术、应用统计

330 (周六) 8:00

3304

 

物理、材料工程

324 (周日) 8:00

5401

化学、化学工程

324(周日) 8:00

测试楼522

专业课笔试

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化学工程

323日(周六)

19:00 - 21:00

科研楼312

 

数学、计算机技术、应用统计

329 日(周五)

15:00 - 17:00

科研楼312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

科目1

3 2419:00-21:00

3 2919:00-21:00

3308

24日考试为当日复试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

科目2

3 2419:00-21:00

3 2919:00-21:00

科目3

3 2419:00-21:00

六、复试总成绩核定

  1. 各专业自定的实践环节考核,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2.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的两门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

  3. 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为复试总成绩(含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300分),最后以初试标准成绩(50%)与复试标准成绩(50%)加权求和给出考生总成绩,其中

初试标准成绩 = 初试总成绩5

复试标准成绩 = 复试总成绩3

  考生总成绩将按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统计、化学工程、材料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分别排序。

 

七、录取与淘汰规则

  1.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以总成绩按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统计、化学工程、材料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分别排序,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学院分配给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初步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名单,2019年学院计划招生90名。

  2. 考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之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有作弊和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3. 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八、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学校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数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10-82322067;电子邮箱:wfx@cugb.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注意事项

  1. 各复试小组(包括外语口语复试小组、各学科复试小组)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认真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院保管。

  2.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尊重考生,以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本方案只适用于2019年统考研究生和调剂研究生的复试。2019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到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解决方案。

十、相关说明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和学校招生主页院系招生公告上公示。

  数理学院

20193 19 日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档案所

在单位

 

考生表现

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审查意见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备注: 1、此表需如实填写。政审是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的学院出具政审意见,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若无工作单位,请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考生人事档案中有关记录填写)出具政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关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允许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学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事宜如下:

  1培养类型:非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

  2学位类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4学费标准:

  MBA:19000.00元/生·年或36000.00元/生·年(珠宝商务方向);

  MPA:1500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32000.00元/生·年;

  法律硕士:12000.00元/生·年外;

  其余专业:8000.00元/生·年。

  5住宿及待遇:学校不解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条件;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津贴补贴,其他奖助政策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户籍与档案管理: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学校管理;学校不接受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户籍及人事档案等材料。

    7、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发放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术水平达到相关要求,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