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0 阅读:14次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世臣 纪检监督员:王凤香
副组长:张自力
成员:彭志坚 刘昊 吴秀文 郝会颖 赵长春 王亚芳 郑志远
二、资格审查:
初审公示后无异议学生
2019年12月23日(周一)15:00-17:00在教三楼305A室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做好以下材料准备:
(1)1寸免冠照片2张(复试情况表1张&体检表1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应届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生证原件;
往届生: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在线(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自己的学历证书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学生需将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打印提交有国外(境外)学历的,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已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的原件及检索证明原件,待刊文章需要提交录用证明原件。
三、综合考核:
·2019年12月24日(周二)下午14:00在教三楼308室进行综合面试。请于13:55到教三楼305A室候考。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水平考核(10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三部分,总分300分。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专业水平(着重考察学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的心里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研究潜质等)进行考核。
·全程以录音摄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四、体检:
体检时间:12月24日(周二)早上8:00—11:00
地点:校医院
【注:缴费后体检项目同时进行】
五、录取阶段:
·2020年所有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并均为非定向生。入学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学院电话:010-82323426
校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10-82322323
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市教育考生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数理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