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8 阅读:33次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世臣
副组长:张自力
成员:彭志坚 刘昊 郝会颖 王亚芳 郑志远 高禄 吴静
纪检监督员:王凤香 赵琳琳
二、综合考核:
·2020年12月13日(周日)上午8:30进行线上综合面试。
请于当日08:00在线做好候考准备。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水平考核(10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三部分,总分300分。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专业水平(着重考察学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的心里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研究潜质等)进行考核。
·全程以录音摄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三、录取阶段:
·2021年所有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并均为非定向生。入学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学院电话:010-82323426
校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10-82322323
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市教育考生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数理学院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