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阅读:2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项目设置
(一)创业训练项目(C类)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二)创业实践项目(D类)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和经费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预立项的方式,对本次通过立项的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1000元/项资助启动经费。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时,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和进展情况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项目名单。
确定级别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含启动经费)将按照国家级项目:10000元/项;北京市项目:5000元/项;校级项目:创业训练项目(C类)25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D类)50000元/项,鼓励学院自筹经费或以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项目研究,学校根据立项数重点支持师生共创创业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7名;同一年度每个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二)原则上创业训练项目(C类)负责人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在负责人毕业前能完成结题答辩;创业实践项目(D类)负责人以大三、大四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每个项目必须配备一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实验室工作经验或者创业知识,能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需要的场地和设备;创业实践项目(D类)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同一年度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大创项目不超过三项。
(四)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适合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以由教师或合作企业提出供学生选择,同一研究内容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用线上立项进行申报。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需填写附件1并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线上申报时间:11月24日至12月12日(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审核申报项目,对项目名称、立项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等信息进行仔细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并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审核提交,收取电子版附件1同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详细信息表(见附件2和附件3),将项目汇总表按申报类别分别上报有关部门,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逾期项目视为放弃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6)。
(四)校级评审
学校将根据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分组评审。学校根据各组评审结果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项目名单。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项目等级,并将所有项目上报北京市教委。
五、其他事宜
(一)经费资助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别要鼓励高水平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各学院、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82322959,地点:体育馆117(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C、D类QQ群:772611994;
科学研究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