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 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9          阅读:1905

欢迎校内和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数理学院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一步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高世臣  王凤香

组  员:廉海荣  张自力  耿凤杰  郝会颖  戚洪彬

秘  书:李  洁  卜莉莉

纪检监督员:李倩雯

领导小组下设分学科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数学学科组组长:耿凤杰

物理学科组组长:郝会颖

化学学科组组长:戚洪彬

学科组长负责组织成立学科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与类型

注:材料与化工在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两个方向招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

五、申请程序

1.预报名:9月16日-9月26日登录我校“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tm进行填写并上传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2.正式报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线上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9月下旬,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后公布。

2.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见附件3和4。

3.复试形式:线上复试。采用的网络系统及详细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4.复试过程: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5.复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相关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招生单位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直博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1.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硕士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原则上都享受1200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学业奖学金一、二年级都享受20000.00元/年,三年级及以上按评定等级实施,博士期间的国家助学金为15000.00元/年,学校还设置了硕士和博士学生助研金,具体见如下: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

年级

类别/等级

比例

国家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学校投入)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一年级

推免生


100%


6000


12000

一等

8000

理工类

双一流学科


100%


8000


4000

其他类

其他


100%


6000

二、三

年级

推免生


100%


12000

二等


4000

理工类

一等


10%


12000

二等


30%


8000


3000

其他类

三等


60%


6000

三等


2000

理工类


2000

其他类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

年级

类别/等级

比例

国家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学校投入)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一年级

直博生



15000


20000

一等


12000

理工类


其他


10000


二年级

直博生


100%


20000


8000

其他类


特等奖


5%


30000


一等


10%


20000

二等


8000

理工类


二等


25%


15000


三等


60%


10000


4000

其他类


三年级及以上年级

特等奖


5%


30000


一等


10%


20000

三等


4000

理工类


二等


25%


15000


三等


60%


10000


2000

其他类


   2.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4.未经我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6.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030;

我院监督电话:010-82323997;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申请人须上传的申请材料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复试情况总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数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