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7 阅读:254次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现制定数理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组 长:王凤香
副组长:李倩雯 廉海荣 余 涛
成 员:耿凤杰 郑志远 刘煊赫 马兆海 赵琳琳 裴浩良
孟 浩 尹静非
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市级优秀毕业生应从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就业违约行为。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能够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但不仅限于“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方面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登录“北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填报系统申请;并根据学院通知要求,填报个人申请表(电子版),提供支撑材料。
(二)班级、辅导员评议
各班级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对申报个人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推荐顺序报学院,供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结合班级、辅导员民主评议结果,审议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四)公示并报送材料
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至学生工作处进行学校评审。
(一)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注意每人仅可参评1次。
(二)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
(三)后续上报评选材料等相关工作由学院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共同完成,对于不配合者,学院可取消其本次评选资格。
(四)经公示无异议已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五)本实施细则由数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数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381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数理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