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3 阅读:342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72号)相关规定,保证推荐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推荐。特制订数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 推免生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高世臣
副组长: 张自力 李倩雯
成 员: 耿凤杰 赵俊芳 王海英 王之旅
秘 书: 李子欣
(二)监督小组
组 长: 王凤香
成 员: 廉海荣 王亚芳 孙兵 朱亦扬 尹静非
(三)专家审核小组组长: 赵俊芳
二、推荐原则
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进行推荐工作,遴选出学有所长、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本科生。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最多允许大一必修课程1门次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者雅思成绩≥5.5分,或者TOFEL成绩≥80分。
四、推选过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数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满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者(创新实验班除外)可以申请,填写“数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教务处主页)。
(二)推免资格确认
1.具备常规推免条件的,通过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确认推免资格。
2.“创新实验班”学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英语满足学校保研要求全部具有推免资格。
3.符合学校其他类型推免条件的,直接按学校规定申报。
(三)综合评价成绩
学院对具有推免条件的学生以其平均学分绩点和其它加分给出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由两部分得分(百分制)构成:学分绩点得分x,其它加分(包含志愿服务、科研、创新等)得分y,然后按公式
P =0.8 x + 0.2 y
给出最终综合评价结果,结果保留小数点两位。
(四)学生排名
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名,择优推荐。如综合评价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相同,则按以下条件依次进行比较:
1.省部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奖;
3.国家或省(部)级学科竞赛获奖;
4.退役大学生士兵;
5. 平均学分绩点;
6.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
7.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8.六级英语成绩;
9.四级英语成绩。
五、 计分办法
(一) 学分绩点得分x按如下公式计算:
其中t是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tmin和tmax分别表示成绩排名前30%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全体学生的最低和最高平均学分绩点。
(二)其它加分y的计算:
首先按本文件第六部分“其它加分规则”计算个人其它加分总分s,然后按如下公式将s换算成百分制得分y
其中smin和smax分别表示最低和最高的其它加分总分。
六、其它加分规则
其它加分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科竞赛加分
1. 国家级竞赛特等奖、国际竞赛一等奖,加18分;
2.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国际竞赛二等奖,加15分;
3.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国际竞赛三等奖,加12分;
4.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9分;
5.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加6分;
6.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校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
7. 校级竞赛二等奖,加2分;
8. 校级竞赛三等奖,加1分。
注:竞赛的界定以教务处界定为准。
(二)大创项目加分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优,国家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校级加5分。
2. 大创项目合格不予加分,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注:同一比赛按照最高奖项加分,同一类型比赛只加一次;如果以上竞赛获奖为无名次次序的集体成果,则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均分该奖项的加分;如果以上竞赛获奖由组长带队,则组长加总分的50%,组员均分剩余的50%;如果以上竞赛获奖为有次序的集体成果,则按照人员获奖顺序按比例加分:N名队员参赛获奖,第一名加分比例N/[N+(N-1)+(N-2)+…+1],第二名加分比例(N-1)/ [N+(N-1)+(N-2)+…+1],以此类推。以上规则适用于学科竞赛和大创项目两项。
(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1. SCI论文,中科院JCR分区一区加 150分、二区加100分、三区加80分、四区加50分;
2.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论文,加30分;
3. 一般论文不加分,综合评价相同情况下优先。
注:①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必须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多人署名的论文,前三名作者可加分,第一作者加50%;第二作者加30%;第三作者加20%;③论文必须是已经出版的论文(online、录用通知等不予考虑);④SCI、EI论文以检索证明为依据,核心期刊的界定以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依据。
(四) 授权专利加分
1. 国家发明或国际发明专利,加80分;
2. 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 外观设计专利,加15分。
注:①专利的署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多人署名的专利,参照论文加分规则;③只考虑已获授权的专利,处于公示状态的专利不予考虑。
(五)其它加分
1. 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加40分;服兵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及以上嘉奖,再加20分(备注:满足学校常规推免基本条件及退伍学生推免条件的,推免名额单列)。
2. 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加20分;在国际组织实习期间获得单位表彰,再加10分。
3. 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院重大活动(由学院认定),每个活动分别加20、15、10、5分,具体各项活动与级别列表见附件1《重大活动统计表》;
4. 参加其他志愿活动,在“志愿北京”上志愿时长满100小时方可获得加分,每超过1小时加0.1分,10分封顶。
5. 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加15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本加分规则是一次性的,即无论有多少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同类别只加分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不同类别,加分可兼得)
6. 按学生手册“学生干部管理办法”中四个层级,分别加4、3、2、1分。院团委、院学生会、院青协及党团班学生干部另有1分加分。任何职务不可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工作期限不得少于1年(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以工作职级及成绩来确定加分;对于学生干部担任情况,由相应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予以认定。
七、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23年9月13日 | 学院公布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 |
9月15日 | 学生提交《数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9月18日 | 学院答辩审核,评定学生综合成绩,公示推免名单 |
八、其他
(一)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必要时采取答辩认定,未通过审核认定,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励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五)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可接收直博生。
(六)本实施细则由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
2023年9月13日
附件:数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政治面貌 | ||||||
四级英语成绩 | 六级英语成绩 | 学分绩点专业排名 | 平均学分绩点 | ||||||
特长加分项 | 学科竞赛获奖(与学术有关) | 国际竞赛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
国家级竞赛 | 特等奖 |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
省部级竞赛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
校级竞赛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
大创项目 | 结题评优 | 国家级 | |||||||
市级 | |||||||||
校级 | |||||||||
发表学术论文 | SCI | 一区 | |||||||
二区 | |||||||||
三区 | |||||||||
四区 | |||||||||
EI | |||||||||
中文核心期刊 | |||||||||
授权专利 | 发明专利 |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其它 | 参军入伍经历及嘉奖 | ||||||||
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及表彰 | |||||||||
参加指定重大活动 | |||||||||
志愿时长超过100小时 | |||||||||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
学生干部任职 | |||||||||
(以上由学生本人填写) | |||||||||
加分项总分 | |||||||||
学分绩点得分(百分制) | 加分项得分(百分制) | ||||||||
综合评价成绩(百分制) | |||||||||
综合排名 | |||||||||
教学秘书、专家、学工组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 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2. 同样奖项,每项只取最高分数,不进行累计加分。
附件1: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重大活动统计表.docx
数理学院关于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